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乐见技工院校职称制度日益完善

发布日期:2017-12-13 10:32:36

  如何发挥职称评审制度的激励作用,避免评职称中的功利导向“跑要”现象,防止职称评审与职务聘任管理脱节,还需要进一步深入技工院校内部治理改革,完善专业同行评价机制。

  人社部近日印发《关于深化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》(下文简称《意见》),要求完善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层级,增设正高级职称,取消文化、技术理论课教师员级职称。据人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,深化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是推进职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,通过健全制度体系、完善评价标准、创新评价机制、实现职称制度与用人制度的有效衔接等措施,形成以品德、能力和业绩为导向,以社会和业内认可为核心,覆盖各级各类技工院校教师的职称制度。

  在当前的职称评审制度之下,取消技工院校的文化、技术理论课教师员级职称,增设正高级职称,有利于技工院校教师职称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衔接,提高技工院校教师的社会地位和职业认同感。但是,如何发挥职称评审制度的激励作用,避免评职称中的功利导向“跑要”现象,防止职称评审与职务聘任管理脱节,还需要进一步深入技工院校内部治理改革,完善专业同行评价机制。

  对于技工院校的教师职称制度改革,《意见》强调,要注重实践教学和技能人才培养实绩,注重职业素养的养成、工匠精神的塑造和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,不将论文作为技工院校生产实习课指导教师职称评审的限制性条件,不对职称外语计算机作统一要求;要对技工院校教师的品德、能力、业绩进行科学评价,建立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审公开制度。

  落实《意见》,需要推进技工院校进行现代治理改革,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。我国一些高校在对教师进行考核、评价时,存在一定的行政化和功利化倾向,并由此催生弄虚作假、学术不端、重数量轻质量等问题,根源在于,这是由行政力量主导评价,即由学校行政机构制定评价标准,再组织实施。要遏制职称评审中的弄虚作假、学术不端问题,必须成立独立的教授(教师)委员会、学术委员会,由教授(教师)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负责教育和学术事务管理及评价。这就是建立专业同行评价体系,实施专业同行评价。

  比如,不将论文作为技工院校生产实习课指导教师职称评审的限制性条件,这无疑是正确的,强调论文,就可能会导致唯论文论,偏离技工院校重视技能培训的育人导向。但是,不将论文作为限定条件,又令教师们担心,评职称就由领导说了算,更容易滋生权学交易。事实上,我国之前的职称评审,强调发表论文,要求参加职称英语、计算机考试,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为了避免搞人情关系而设置“门槛”,而这些门槛并不科学、合理。现在改革要取消这些不合理的门槛,可如果评审机制不变,老问题也就依旧存在。要解决这一矛盾,就要完善专业评价机制,由专业共同体,按照职业教育的教育标准,评价教师的教育能力与教育贡献。这是技工院校实行现代治理的重要改革内容。

  我国事业单位的职称制度,是十分重要的人事管理制度。由于职称与具体的工资待遇、福利保障密切相关,因此,学校教师重视评职称甚于职务。目前,教师既有职务,又有职称,而且有关福利待遇与职称挂钩。这使职务、职称“两张皮”,在某种程度上并不利于教师团队建设。科学合理的教师管理、评价,应该基于职务进行,教师被聘任到什么职务,就享有什么待遇,而不担任这一职务,也就不再享有相应的待遇。因此,从长远看,职称评审改革,不能止于规范、统一以及调整评价标准。这次《意见》提到,公办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时要坚持评聘结合,非公办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时可参照公办院校评审办法,也可采取评聘分开方式。这表明,有关部门已经注意到评和聘的问题,但不论是评聘结合还是评聘分开,都难以全面解决职称和职务分离的问题。比如,某人被聘为具有正高职称的职务,当其离职时,职称还继续保留,而这正是职称评审存在的问题——一旦评上,就一直拥有,影响了人才的优化配置。不像国外的人才管理,聘任到某一岗位,就享有相应待遇和福利,离开之后则不再享有。

  因此,职称制度改革,可以在成熟的时机探索逐渐实行职务聘任管理。当然,推进这一改革,必须提高事业单位现代治理能力,在教育和学术管理、评价中,真正实现以教育和学术为本的管理和评价。

来源:中国教育报  作者:熊丙奇